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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能否加计抵减(什么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)

发布于 2024-12-21

可抵减加计抵减额

1、法律主观:加计抵减额是关于税款的规定,加计抵减额的法律概念为指法律特许,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%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,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,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的一种政策。

2、加计抵减是指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的税收政策。

3、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=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*10%。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=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+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-当期调减加计抵减。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%或者15%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。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,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。

4、加计抵减计算: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=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×10%;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=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+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-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。加计抵减是国家为促进经济,扶持企业发展给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。是允许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,计算出抵减额,用来抵减应纳税额。

服务业加计扣除10%政策

法律分析:根据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)规定,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,允许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(即加计抵减政策)。

目前加计抵减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项,一是符合条件的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,可以享受10%或15%的加计抵减优惠;二是购进农产品后用于生产销售适用13%税率货物,可以加计1%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。

进项税加计扣除10%政策是对主营业务为邮政、电信、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%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。其中现代服务,是指围绕制造业、文化产业、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、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。

增值税加计扣除10%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允许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。举例:某企业2019年4月销项税额100万,可抵扣进项税额60万。

生活服务,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。包括文化体育服务、教育医疗服务、旅游娱乐服务、餐饮住宿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。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,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,再加成一定比例,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。

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,是否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加计抵...

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,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。(二)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%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。

【答案】:A、D、E 从事邮政服务、电信服务、现代服务、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。选项B,湿租业务,属于航空运输服务,选项C,属于金融服务,这两项不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。

从事邮政服务、电信服务、现代服务、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。邮政服务,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、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。包括邮政普遍服务、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。

正面回答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,是指提供邮政服务、电信服务、现代服务、生活服务(以下称四项服务)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%的纳税人。

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。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,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;加计抵减是可抵扣进项税额均加计10%/15%形成;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,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均可以加计10%抵减应纳税额,不仅限于提供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。

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符合条件,也不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。 只有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的纳税人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,抵减其一般计税项目的应纳税额。